2009-05-04

悲傷的應變

媽媽因癌症多次轉移
~至肺部末期
這次化療2次
但藥劑過強 身體無法負荷
因此住院 申請看護
當然情況一片混亂
目前靠氧氣罩.抗生素.止痛藥....

應變過程如下~

醫生要求病危準備
--------打電話公司請假.家人輪流照顧
--------通知重要親戚來探視...........
-------與喪葬業者簽約.靈堂選定.....

狀況有點忽起忽落
--------轉到付費2人房(日付約1000多)
-----------請台灣(或大陸配偶~精明能幹)看護(
日付約2000多)~最好醫院訓練合作

狀況好轉
---------轉到健保4人房
-------------請外籍新娘看護 (
日付約800多不含伙食)~找人推薦最佳
----------辦理以下手續







//看護申請//

一、開放標準:
  1.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之一者。
  2.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、認定需全日二十四小時照護者。

二、申請流程:
  1.於指定醫療機構(醫院)之每週指定日期(如每週二、四)由醫療團隊(可能是二師或三師
    會診,醫師、復健師或再加社工師)。

_____________________主治醫師+家醫科醫師
  2.開立診斷書需符合:
    需全日二十四小時照護者 

  3.醫院郵寄診斷書予:
    a.長期照護中心
    b.雇主

  4.長照中心推介媒合二次本勞
    a.推介期6天
    b.媒合工人
    c.媒合不成轉勞委會
    d.不用求才登報

  5.向勞委會申請核准函:
    a.接獲醫院診斷書
    b.長照中心推介二次不成
    c.接獲診斷書15天後可向勞委會申請核准函

三、注意事項:
  1.植物人及巴氏量表0分者可再增聘一名外勞。
  2.被看護者持特定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得不經評估手續,直接向長照中心申請推介本國照護員。
  3.雇主僱用長照中心推介之勞工,每日工作達8小時者,政府補助每月NT$5,000元;
    每日工作達12小時者,補助每月NT$10,000。最長補助十二個月。
  4.診斷書醫院自備,不用提供空白表格,但需準備3個月內2吋脫帽照片一張。